全 聚 德(002186) -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5] - 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4]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一个月内解聘[7]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并半年内完成聘任[7]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权限 - 负责信息披露及制度制定[10] - 编制及控制董事会工作经费预算[12] - 有权了解财务经营情况并查阅文件[12] 其他规定 - 薪酬等按内部办法年度绩效考核[15] - 规则术语含义若无说明与《公司章程》相同[17] - 规则及其修订自董事会普通决议通过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