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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焰控股(000968) -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蓝焰控股蓝焰控股(SZ:000968)2025-08-25 13:21

身份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等人员应在任职通过或信息变化等情况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5] 可转让股份额度计算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以董事等人员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名下股份总数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0] - 某账户持有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不含本数)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即为持有股份数[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0] 股份锁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申报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锁定其持有及新增股份[12] 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等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14] - 董事等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4]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短线交易,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14] 信息管理与反馈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股份数据信息并办理网上申报[7] - 公司应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要求确认相关人员股份管理信息并及时反馈结果[7] 任期内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7] 离职后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6][17] 交易披露 - 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需在二个交易日内披露[19]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及证券事务代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告知并备案公告[19] - 每次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三个月[19] - 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书面告知并披露进展[20]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均需在规定时间书面告知并公告[20] 再次提名披露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公司应披露其离任后买卖公司股票情况[20] 特殊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6] - 董事和高管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后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股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