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焰控股(000968) -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作用,明确其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山西蓝焰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指经 理、副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经理是公司管 理层的首席负责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三条 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资格: (一)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 规,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 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人善任、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勤奋敬业、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1 (五)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积极开拓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