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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焰控股(000968) -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蓝焰控股蓝焰控股(SZ:000968)2025-08-25 13:21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5]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管理职责与人员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为专职部门[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等多项职责[9][10] 沟通渠道建设 - 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专人负责[14] - 公司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14] 现场与会议沟通 -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等现场参观,避免其获取内幕信息[14] - 公司可通过路演、分析师会议等沟通交流情况[14] 股东会与说明会 - 股东会应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会前应与投资者充分沟通[15] - 公司应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一般董事长或经理应出席,需事先公告、事后披露情况[15]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15]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6] 信息交流与档案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处理相关信息并谨慎客观发布[18]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活动情况和交流内容[18][19] 信息泄露处理 - 公司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应立即公告并采取措施[19] 人员培训与制度生效 - 公司应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性培训[20]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22][23] - 本制度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