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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2025年8月)
科大智能科大智能(SZ:300222)2025-08-25 12:43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定。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 第四条 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 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为履行其职责并行使相应权力。在此期间, 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良好的 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基本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事金融、财务审计、工商管理、 法律或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