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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钻具(83694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恒立钻具恒立钻具(BJ:836942)2025-08-25 12:41

制度审议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2] 离职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12] - 公司应在董事、独立董事辞职 2 日内公告信息[14] 决策规则 - 股东会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7] - 董事会解聘高管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8] 后续事宜 - 离职 5 个工作日内应向董事会移交文件[21] - 离职后两年内忠实义务仍有效[23] - 需配合完成审计等后续工作[24] 责任追究 - 擅自离职或违规造成损失需担责,违法犯罪追究刑事责任[24]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2025 年 8 月 25 日起生效并负责解释[26][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