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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彩化学(30075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七彩化学七彩化学(SZ:300758)2025-08-25 12:42

控股股东定义 - 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行为规范 - 不得利用关联交易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4] - 不得违规占用公司资金[5] - 应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6] - 应如实填报并及时更新关联人档案信息库相关信息[8] - 转让股份不得影响未履行完毕的承诺[8] - 不得通过非规定方式影响公司人员、财务独立[8][9] - 买卖公司股份应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不得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牟利[17] 股份交易限制 - 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均需在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0][2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同期年均归母净利润30%,或最近二十个交易日任一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不得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已披露减持计划或证监会另有规定除外)[21] - 拥有权益股份占比每增减5%,需按规定报告、公告,且在规定时间内不得买卖股票;每增减1%,应次日通知公司并公告[25]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三个月内减持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三个月内不得超2%[25] 其他规定 - 披露增持计划,应遵守相关规定[26]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公司、报告交易所并披露[29] - 对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保密,泄漏需立即通知公司等,紧急情况可申请停牌[30] - 筹划阶段重大事项出现难以保密等情形,应通知公司并披露[42] 规范制订与解释 - 本规范制订和修订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34] - 本规范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