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化学(30075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七彩化学七彩化学(SZ:300758)2025-08-25 12:42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6]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6] - 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6]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7] 重大信息披露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4] - 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情况并提示风险[11]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重大事项[14] 披露要求与审核 - 披露信息应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5] - 公告文件应通过符合条件媒体对外披露并向深交所报备[8]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审计,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20][21]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特殊情况处理 - 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需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方案及延期期限[18]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18] 特定事项披露标准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需及时披露[26]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等标准之一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披露[28]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等情况需披露[29] 人员责任与义务 - 公司董事、高管不得拒签定期报告书面意见[20]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成员负连带责任[4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信息披露工作[48] -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专门机构[47] 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0] 股份变动与风险披露 -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时公司应及时公告[3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公司应立即披露[32] - 连续九十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150万股,公司应披露可能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35] - 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收盘市值低于3亿元、股东人数少于400人,首次出现或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公司应披露风险提示[35] 重大合同披露 - 重大合同涉及购买事项,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应及时披露[35] - 重大合同涉及销售事项,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应及时披露[35] 担保与资助披露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就已披露担保事项及时披露[37] -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可免于披露[38] 保密与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重大信息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62] - 若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该信息[62] - 因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相应处分并可要求赔偿[63] - 部门或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损失,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对责任人处罚[63]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处理,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64] 其他 - 公司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事先通知[20]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45] - 信息披露文件档案保存期为十年[48] - 暂缓、豁免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49] - 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需有充分证据[42]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43] - 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5]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相关人员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说明,接受委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50] - 定期报告经多部门和人员审阅、审议后,由证券部起草公告文稿,经审核在两个工作日内报深交所审核后披露[55] - 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临时报告,经起草议案、审议通过后,由证券部起草公告文稿,经审核签发后在规定时间报深交所审核披露[56][57] - 无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临时报告,董事会秘书报告总经理后,组织起草公告文稿,经审核签发后报深交所审核披露,同时知会全体董事[58]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至少一种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为指定媒体,其他媒体刊登时间不得早于指定媒体[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