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高机械(92010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 战略委员会 - 成员3名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8][9] - 会议2/3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主要职责为研究公司长期规划等并提建议、跟踪检查[10] 提名委员会 - 成员3名董事,2名独立董事[18] - 会议2/3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职责为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18] 审计委员会 - 成员3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25]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每年至少开1次无管理层参加的沟通会[28] - 每季度至少开1次会,2/3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3名董事,2名独立董事[36] - 会议提前3天通知,2/3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37] - 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须经股东会批准[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