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600267)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选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候选人建议和材料[10]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2] - 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4]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实行[18] - 明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18]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