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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药业(600267)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海正药业海正药业(SH:600267)2025-08-25 12:04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 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1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 的内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