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600267)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辞任 - 辞任生效日为收到书面辞职报告之日,两交易日内披露[4] - 提出辞职后60日内完成补选[4] 股东会解任 - 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 离职交接 - 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8] - 正式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6] 保密与承诺 - 对商业秘密保密至公开时止[8] - 未履行完承诺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8] 制度适用 - 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1]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