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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药业(600267)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海正药业海正药业(SH:600267)2025-08-25 12:04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内部董事:指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担任公司部分业务主管并负责管 理有关事务的董事。 (三)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分管具体事务,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 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 总裁、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与岗位价值、担当责任等相结合,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与市场同等职位、区域位置收入水平相比具有竞争力。 (二)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相挂钩,共享成果、共担责任。 (三)标准公平、程序公正、分配合理、考核科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职责权利相匹 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 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