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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佳股份(00298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湘佳股份湘佳股份(SZ:002982)2025-08-25 11:52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4]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 服务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6]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7] 投资者活动安排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结束后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主要内容[8] - 可在必要时举行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8]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10] - 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会议不少于二个小时[10] 咨询渠道设置 - 应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并在定期报告和网站公布号码[11] - 应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子邮箱并公布地址,变更时及时公告[12] 活动档案与沟通规范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应包含参与人员、时间、地点等内容[12]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包含不打探未公开信息等内容[12] - 核查特定对象文件,有错误要求改正,涉未公开信息立即报告深交所[13]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13] - 再融资活动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15] 管理职责与处理机制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证券部具体承办[16] - 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投资者关系[17]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19] 调研与采访限制 - 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