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管应在任职通过等情况后二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5] 股份买卖规则 - 买卖股份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核查并提示风险[6] - 违反《证券法》44条,6个月内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8]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8] - 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 [11] - 因离婚分配股份减持,各自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 [12] - 离职后半年内等多种情形下,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2] 披露与报告要求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披露情况,违法违规及时报告[15]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5]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三个月[1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未实施或未完毕,应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6]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拟处置股份数量等内容[16] - 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增持计划[16] - 披露增持计划应包含已持股数量及占比等内容,实施期限自公告起不超6个月[17]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应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18]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增持计划未完毕,应在报告中披露实施情况[20]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19] - 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变动前后持股数量等内容[20][25]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份,公司应视情节处罚并配合监管处理[22] 办法施行 - 本办法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27]
威孚高科(00058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