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600267)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4]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6] 任职资格与解聘 - 近3年受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4] - 主动辞任交书面辞呈,解聘需充足理由[5] - 特定情形发生一月内解聘[5] 职责与履职保障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9] - 公司应为履职提供便利,人员应配合[10] - 履职受阻可向上交所报告[10] 保密与协助 - 应签保密协议,离任后持续保密[11] - 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