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科技(301049) -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超越科技超越科技(SZ:301049)2025-08-25 11:3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7]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原则提前5日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8]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9]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4][15] 提案相关 - 定期会议提案由董事会办公室征求意见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可视需要征求总经理等意见[17][18] - 临时会议提案需书面提交,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会议[20][21] - 董事可在会前3日或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前提交议案,董事长决定是否列入审议,未列入需说明理由,提案人不同意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决定[21][23] - 除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外,不得对未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表决[23]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应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决议[23] - 董事会作出分配决议后应要求注册会计师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再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作决议[25]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或中途离会未选视为弃权[25]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无法判断时,会议对议题暂缓表决,提议董事要提再次审议条件[25]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8]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大变时,董事会会议1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8]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9] 其他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34] - 董事会做出决议后,或提请股东会审议,或交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汇报执行情况,董事长督促落实并通报执行情况[36] -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董事会可修改并报股东会批准[38]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