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锡(0004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兴业银锡兴业银锡(SZ:000426)2025-08-25 11:32

人员变动补选与确定 - 董事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5] 股东会审议与离职披露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披露情况[6] 移交手续与追责复核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7] - 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0]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