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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0020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东信和平东信和平(SZ:002017)2025-08-25 11:32

人员变动生效规则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4]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董事会解除高管职务,决议作出之日生效[7][8] 人员履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人员选举与更换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职代会选举更换[6] 离职后事项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离职后配合核查、履行承诺[10][11]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人员减持股份有比例限制[12] 违规追责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6] - 离职人员可在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追责决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