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83103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7] - 特定股份和股东单位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会计专业人士提名需符合相关条件[10] - 有违法犯罪等情况的候选人不得担任[11] 提名选举 - 独立董事可由董事会或特定股东提名,经股东会选举[14]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5] 任职管理 - 独立董事辞职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工作记录等保存10年[22][24] - 职责包括参与决策等,特定事项需专门会议审议[18][19]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包含多方面内容[22] - 述职报告包含七方面内容[26] 公司支持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8] - 及时发通知和提供资料,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8][29] - 承担费用,给予津贴[29] 信息披露 - 最迟发布选举通知时披露相关声明和意见[32] 备案报送 - 北交所5个交易日内对候选人备案审查[33] - 股东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送电子文件[3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