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心翼申(873833) - 会计师选聘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选聘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选聘流程 - 选聘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再由董事会审议,最后股东会决定[5]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8] 资料保存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12] 变更要求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 涉及变更需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17]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7] 信息披露 - 要求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7]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职责报告[17] 选聘限制 - 不再选聘分包转包、报告质量差、难以保障按期披露年报的事务所[18] 制度生效 - 制度与规定抵触以法律为准,由董事会解释[20][21]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1]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