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心翼申(87383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美心翼申美心翼申(BJ:873833)2025-08-25 11:2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7] - 成员每届任期不超3年,独立董事不超6年[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等[9] - 行使监事会职权,部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0] 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 - 公司披露年报时披露其年度履职情况[13] - 至少每年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3] - 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监督内部审计检查[13][14]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10日内反馈提议,5日内发通知[17] - 会议在提议后2个月内召开[17] 股东诉讼相关 - 可接受股东请求诉讼,30日未诉股东可自行起诉[18][19]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3以上成员出席[24] - 会前3日提供资料,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4] 细则生效 - 经董事会审议,2025年8月25日生效[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