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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旅游(00262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三峡旅游三峡旅游(SZ:002627)2025-08-25 11:1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全体董事成员的1/3,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近36个月内有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8][9]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 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职责与会议 - 独立董事在相关委员会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独立董事补选应在60日内完成[13][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解除职务[19]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1次会[22]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10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3日通知,过半数出席可举行[28][29] 公司相关义务 - 公司按规定提供资料并保存10年[34]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费用,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5]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5] 制度相关 - 制度中部分表述含本数规定[39]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39] - 制度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39]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9] - 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废止[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