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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旅游(00262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三峡旅游三峡旅游(SZ:002627)2025-08-25 11:19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不超30万元、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不超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孰高的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1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0]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交易由股东会审议批准[1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审议批准[10]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3] 特殊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或免于按关联交易规定履行相关义务[14,15]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同意并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7] 交易额度与期限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等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8]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披露,协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协议金额履行程序披露[20]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超出需及时履行程序披露;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20] 监督管理 - 风控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关联交易及资金往来核查并提交报告[23] - 财务管理部统计关联交易发生额及余额,临近预计额度向子公司预警并报备[24] 违规处理 - 各部门和子公司未正确报备关联交易,公司将按情节给予责任人内部处分[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4月)》废止[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