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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旅游(00262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三峡旅游三峡旅游(SZ:002627)2025-08-25 11:19

选聘规则 - 选聘应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改聘时新所最近三年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4] - 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7] - 中标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8年,最长不超10年[9] - 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6]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2年[11]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1]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1] 改聘程序 - 出现五种情况应马上启动改聘程序[12] - 正常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聘任[13] 解聘通知 - 解聘或不再续聘时应及时通知事务所,事务所可陈述意见[13] 委员会职责 - 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并履行六项职责[15] - 审核改聘提案时可约见相关事务所并评价[12] - 应对五种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15]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16] 违规处理 - 情节严重时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有四种违规行为的事务所[16]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由董事会制订修改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