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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力(600761)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修订版)
安徽合力安徽合力(SH:600761)2025-08-25 11:1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0] - 特定违法违规情况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请求代行提名权[14] - 独立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15] 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提请撤换[15]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60日内补选[16]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2]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并披露异议意见[2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6] 公司支持与责任 - 重大事项提前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不充分可联名延期[29]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9] - 相关人员应配合,否则独立董事可报告[30]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0]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0]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或冲突以相关规定执行[3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33] - 制度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