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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力(600761)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
安徽合力安徽合力(SH:600761)2025-08-25 11:18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3]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5] 资金支取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及时通知[7]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9] 项目未达标处理 - 超期限且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11] 资金置换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1] 现金管理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2] 补充流动资金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3] 协议签订与公告 - 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6] 事项公告 - 置换自筹资金2个交易日内公告[11] 账户备案 - 开立或注销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备案公告[12]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15]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16] - 全部完成后节余占10%以上,股东会审议[16] 报告出具与公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出具专项报告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23][24] - 年度审计出具鉴证报告与年报一同披露[23] - 独立董事聘请出具报告,2个交易日内公告[24] 年度核查报告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年度专项核查报告与年报同披露[25] 办法生效 - 2025年8月25日新办法生效,原办法废止[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