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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600510) - 黑牡丹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黑牡丹黑牡丹(SH:600510)2025-08-25 11:18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 未来或过去12个月内有关联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关联人[10] 关联交易决策 - 总裁办公会决定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15] - 董事会决定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15] - 股东会审议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6]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和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反担保[16] - 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和股东会审议[1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关联交易定价与披露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参照原则和定价方法[22] - 可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超预计重新审议披露[2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有变或续签需提交审议披露[2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6] - 与关联人进行特定关联交易以临时报告披露[28] - 在年报和半年报重要事项披露重大关联交易[29] 特殊情况处理 - 9种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9]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符合条件可豁免股东会审议[30] 其他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