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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旅游(00262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三峡旅游三峡旅游(SZ:002627)2025-08-25 11:17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 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 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 书面辞职报告,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