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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力(600761)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安徽合力安徽合力(SH:600761)2025-08-25 11:1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2] -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22] 股份转让与股东权益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4] - 董监高所持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 - 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包销除外[4][5] 股东诉讼与维权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6] 控股股东责任 -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担责[6] 对外担保规定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需股东会批准[8]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需股东会批准[8] 股东会相关规则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9]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9] 董事会相关规则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职工董事1人[15] - 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进行风险投资权限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超5%需股东会批准[15] - 董事会进行非风险投资每次不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超20%需股东会批准[15]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1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8] 其他事项 - 同步修订治理制度15项,其中5项需股东会审议[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