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鼎股份(600105) - 永鼎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是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工 作的机构,负责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 第四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