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鼎股份(600105) - 永鼎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完善经理层的工作制度,规范 总经理的管理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以确保公司日常经营 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运作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受董 事会委托,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 总经理 3 名,财务总监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经董事会聘任可以 兼任总经理。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济 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行政执行能力; (二)具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