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00202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山东威达山东威达(SZ:002026)2025-08-25 10:17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0%,经程序后披露[11]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披露并股东会审议,附报告[1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认可,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不计入有效表决数[10] 关联资助与担保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资助经审议并股东会通过[1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审议同意并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关联人名单报送 - 公司特定人员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6] 关联交易额度与期限 - 关联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不超额度[14] - 连续十二个月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17]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履行程序或提交股东会[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变化或续签按新金额履行程序[18] -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部分及时披露[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8] 关联交易豁免 - 部分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部分关联交易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20] 制度执行与施行 - 制度与新法规抵触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22]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修改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