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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泰神(300204) -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舒泰神舒泰神(SZ:300204)2025-08-25 10:1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舒泰神(北京) 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决定。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1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