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泰神(300204) -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 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舒泰神(北京)生物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具体包括 但不限于重大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 大事项信息等。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及相关公司(含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分 公司,下同)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应在 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当董事 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包括公司的下属 公司、分公司)及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