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赛托生物(30058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赛托生物赛托生物(SZ:300583)2025-08-25 10:17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保障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 1 页 / 共 6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