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托生物(300583)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主 任委员,而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 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 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