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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半导(68838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中微半导中微半导(SH:688380)2025-08-25 10:01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等可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3] 担保披露要求 - 公司为他人担保须披露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5] 担保条件限制 -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担保人,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可为其担保[7] - 被担保人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公司不得为其提供担保[8] 股东会审议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董事会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3] - 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需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14] 展期审批规定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履行审批程序[14] 债务违约处理 - 被担保方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财务部门应向董事会报告[21]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等情形,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3] 日常管理职责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被担保人资信调查等对外担保日常管理工作[18] - 法务部门协同财务做资信调查,负责法律文件审查等工作[18] 异常担保处理 - 发现未经审议批准的异常担保合同,应向董事会及监管部门报告[18] 保证责任规定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在特定条件下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1] -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且按份额担责,公司应拒绝超份额责任[21] 追偿与报告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报告董事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