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科技(834475) - 公司章程
三友科技三友科技(BJ:834475)2025-08-25 09:4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获批公开发行1430万股,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106.00万元,股份总数为1010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8][13] - 公司发起设立时,吴用持股650.00万股,比例50.00%;吴俊义持股390.00万股,比例30.00%;李彩球持股260.00万股,比例20.00%,发行股份总数1300万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决议要求和处理时间[17]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需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22][23]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有诉讼请求权[29][30] - 股东滥用权利等应承担责任[31] 交易与审议 - 多种交易情形需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如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营业收入、利润等达到一定比例[37][38][8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0] 会议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4][45][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8] 决议与投票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58] - 关联交易由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60] 董事与管理层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69][70]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77]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03] 财务与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9] - 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4]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18] - 公司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需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2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