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股份(600330) - 天通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 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 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 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 息,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 行为: (一)公司; (二)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收购人; (五)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 关人员;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