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股份(600330) - 天通股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 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 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 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者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 重大差异或者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等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各控股 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 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