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股份(600330) - 天通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买卖及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适用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票,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票。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 其信用证券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对同时开立多个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 的,其持股需合并计算,各账户可减持数量按各账户内有关股份数量的比例分配 确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股票账户 负责,加强股票账户管理,严禁将所持股票账户交由他人操作或使用。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要严格职业操守,对未经公开披露的本公 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等信息,严格承担 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炒作或参与炒作公司股票,从中谋取不正当的 利益。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