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设主席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14] - 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意见[14] - 向董事会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15]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估其独立性和专业性[16][17]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并出具报告[18] - 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应向董事会通报或向股东会报告,也可直接向监管机构报告[20]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5]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30] - 董事会办公室应于临时会议召开3日前、定期会议召开7日前向全体委员发出会议通知,特殊情况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25] - 出现特定情形,主席应于事实发生之日起7日内签发召开临时会议的通知[27]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33]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免去其委员职务[33]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的表决权通过[35] 其他规定 - 有权查阅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26] - 可主动或应董事会委派,对主要内部控制等问题进行调查[23] - 若指出公司内控有重大缺陷,董事会应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18]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39]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实行回避表决制度[38] - 会议主持人应统计并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40]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经主席签发后书面报公司董事会[40] - 决议实施中发现违规事项,可要求纠正,不采纳则向董事会汇报[41] - 出席会议人员在决议公开前有保密义务[42] - 工作组由公司审计中心负责,收集公司有关资料[43] - 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中有多项工作规程[44] - 与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休会期间有报告和沟通机制[48] - 本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51][54]
金正大(002470)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