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002470)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本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本公司发展规划,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金正大生态工 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特 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审议本公 司经营目标和长期发展战略、业务及机构发展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和其他影 响本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在董事会授权下监督、检查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提名委员会提名,经董事会表决通过。战略委员 会委员的罢免,由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决定。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席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席由董事长提名, 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