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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600152) -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SH:600152)2025-08-25 0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8年5月18日获批发行4500万股普通股,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52907.9375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52907.9375万股[6][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数量限制[1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9] 股东权益与活动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3] - 股东对召集程序等违法或决议内容违章程,自决议作出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等诉讼[25] - 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诉讼[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及金额超规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召集股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41]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4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公告并说明原因[4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5]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7]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7]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0] 董事相关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或剥夺政治权利等情况不能担任董事[62]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6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4]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0] - 董事会行使特定职权,部分需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70][71] - 董事会对达到一定标准的交易具有决策权[71]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财务资助,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73] - 董事会可审批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对外捐赠[7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批[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74]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并说明[74]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仍有效[6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5] - 独立董事任职有条件限制[79]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6] 其他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84] - 公司设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89]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93]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5]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95]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有规定[97] -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93]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9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需提前10天通知[103][10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0]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0][111]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1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5] - 公司通知送达方式有规定[106]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108]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01]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变更条件为遇不可抗力等重大变化[99] - 公司存续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6] - 清算组相关事宜有规定[117][118] - 控股股东定义[122] - 章程修改需经主管机关审批并办理变更登记,董事会按股东会决议和审批意见修改章程[120] - 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