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维科技术(60015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SH:600152)2025-08-25 08: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应过半数[4]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时,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评估内部控制等[7] 财务报告披露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内部审计检查要求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检查一次[11] 会议通知与资料送达 - 会议召开前5日通知委员,3日送资料[14] 会议召开频率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5] 会议出席条件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决议通过条件 - 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5] 审议意见提交条件 - 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委员委托出席 -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委员,独董应书面委托其他独董[16] 会议列席人员 -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18]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证券部保存不少于十年[16] 审议意见提交形式 - 审议意见须书面提交董事会[16] 会议保密义务 - 出席会议人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6] 委员回避情况 - 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17] 履职情况披露 - 公司披露年报时应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20] 董事会意见处理 - 董事会未采纳审计委员会意见应记载并披露[20] 议事规则实施与解释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 - 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