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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600152) - 维科技术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SH:600152)2025-08-25 08:45

制度修订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多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或废止,多项无需提交[1][2] - 制定《维科技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2] 股份与股本 - 公司股份总数为52907.9375万股,均为普通股[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5] 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8]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公司决策与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24][25]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5]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等多项职权[25] 投资与决策权限 - 公司可就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值50%的投资行使决策权[26] - 公司可就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值30%的资产处置行为行使决策权[2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6]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36]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38][39] 审计与制度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业务,聘期1年,可续聘[4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4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3] - 公司解散需在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5日内成立清算组[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