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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集团(600824) - 益民集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益民集团益民集团(SH:600824)2025-08-25 08:01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行为,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质量和透明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 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 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公司和子 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 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 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 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 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 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