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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集团(600824) - 益民集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益民集团益民集团(SH:600824)2025-08-25 08:01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 使职权、履行职责, 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 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 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日常工作机构,由董事 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任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