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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集团(600824) - 益民集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益民集团益民集团(SH:600824)2025-08-25 08:01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在委 员内选举产生,如果董事长出任委员,则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并 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日 常工作联络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 ...